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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省道丹阳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7-26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项目概况
  358省道丹阳段工程项目路线东起规划G233与G312交叉处,与规划G233共线布设约6km,向西下穿拟建丹金高速公路,上跨丹金溧漕河后与X107平交,由珥陵镇居住区与产业区间预留通道穿过,利用现状丹西公路线位,于延陵镇北侧规划S240与延荣线交叉口折向西北方向,止于丹阳、丹徒交界处,顺接358省道丹徒段,与G233共线段纳入G233内实施,不计入本次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路线全长24.573km,其中,起点至240省道道段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车速100km/h,新建段及改造路段路基宽分别26.0m和32.0m;240省道至终点段为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12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和沥青摊铺时的烟气污染,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合理设置物料堆场,设置施工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和沥青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和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桥梁施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含油污水、建筑材料堆放期间的淋渗水等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用清水护壁、桥梁封闭施工、设置堆放场地防渗区域等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通过模式预测可知,营运的不同时期部分敏感点噪声值超出相应的标准限值,声环境功能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用土地造成农业减产、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本项目占地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规定的用地指标要求,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产生明显影响;工程占地对当地农业生产影响程度较小。随着排水设施和边坡防护工程的完善,植被的恢复,水土流失状况将大大改善。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物料堆场封闭,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
  (2)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运营期对5座桥梁的桥面径流采取收集导排系统,排放至沿线非养殖用水体。
  (3)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防尘。沉淀池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此外,对于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对地下水发生污染的环节,只要管理好施工的全过程,做到科学、合理、有序,将施工不当给地下水水质造成的影响可降低至最小程度。
  (4)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区域,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同时,对项目沿线其他段落运营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地表上层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周边设置隔挡或遮盖设施;施工完毕后及时对工程临时用地进行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农田的损坏;设置泥水沉淀池和土工布围栏以及完善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以减少水土流失量;对路基及时采取播种草籽等多种防护措施;因地制宜地选用合适的树种苗木,确保绿化工程的景观效果和质量。运营期: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配备专业人员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8省道丹阳段工程符合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结构体系无重大影响;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支持,其建成通车能够完善区域公路网络,构建新的东西运输通道。项目的建设运营会对项目所在地的水、声、大气、生态等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可以做到环境风险可控,减缓项目对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落实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58省道丹阳段工程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江苏环保公众网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丹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丹阳市云阳镇运河西路88号
  电  话:0511-86570380
  环评影响评价单位: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
  电话:025-85284669
  联系人:陈工
  Email:nian1215@163.com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高速公路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公参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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