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常州源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废钢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项目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东环二路18号
项目投资:50000万元;
占地面积:80935m2;
职工人数:40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350天,日生产10小时,实行一班制。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东环二路18号,总占地80935m2,项目占地面积80935平方米。项目投产后,年处理废钢100万吨。
(二) 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2017年金坛监测站、金坛自来水厂2个大气自动站的监测数据,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颗粒物(PM2.5)年均值、颗粒物(PM2.5)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分别超标0.24倍、0.19倍,其他基本项目年评价指标均达标。颗粒物(PM2.5)年均值、颗粒物(PM2.5)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分别超标,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常州市金坛区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8 年金坛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常州市制定的《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市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书》、《常州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采取上述措施后,常州市金坛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地表水环境:项目各监测断面中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DO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要求(SS采用的是水利部试用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相应四级标准)。
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化学类型以为HCO3•Cl-Ca型为主,地下水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要求,地下水质量较好。
声环境: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土壤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土壤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标准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说明该区域内的土壤质量较好。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常州市金坛常鑫机械轧辊科技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至茅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有原料破碎、磁选粉尘废气,无组织废气为未被收集的粉尘废气。本项目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来自破碎机、剪切机等。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废液压油、非金属废料、有色金属、除尘装置收集除尘灰和废包装材料等。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HW08)、含油废抹布(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非金属废料、有色金属和废包装材料。其中,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有色金属、除尘设备收集除尘灰、非金属废料和废包装材料对外出售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拟采取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常州市金坛常鑫机械轧辊科技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至茅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有原料破碎、磁选粉尘废气,无组织废气为未被收集的粉尘废气。本项目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20m高排气筒排放。
(3)厂内新增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噪声源采取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可有效控制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规范贮存,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环卫清运,各类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
(5)本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可有效避免废水或固废暂存产生的少量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评价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补充信息,公众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和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常州源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顺敏
联系电话:18018209999
评价单位: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5288822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大数据产业园A-9幢
邮箱:51760013@qq.com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东环二路18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公示下方链接。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主要可填写公示下方的公众意见表,然后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九) 公众提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