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阜兴泰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工程路线起自阜建高速终点九龙口枢纽,终点顺接兴泰高速公路。途经盐城的建湖县和盐都区,泰州的兴化市,总长71.720km,全线均为新建段。项目将新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20km/h,全线路基宽度27m。扩建1处枢纽和1处互通,新建5处互通,新建2处服务区。全线布设主线桥47座,其中特大桥和大桥29座、中小桥18座,主线桥梁全线长37333.8米,主线桥占全线总长52.1%。工程总投资117.791亿元。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声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通过模式预测可知,营运的不同时期多数敏感点噪声值超出相应的标准限值,声环境功能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和沥青摊铺时的烟气污染,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合理设置物料堆场,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和沥青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类比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期距路肩50m处NO2浓度均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运营期在跨敏感水体和生态红线区的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设置隔油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处理初期桥面径流并收集发生污染时候后的事故废水。服务区及沿线收费站管理站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绿化、冲厕等。综上所述,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用土地造成农业减产、植被破坏以及对生态红线区域的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占用的生态红线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不会改变其生态功能。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区域,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对运营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
(2)大气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取土坑,物料堆场封闭,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
(3)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入地表水体;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运营期在跨敏感水体和生态红线区的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设置隔油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处理初期桥面径流并收集发生污染时候后的事故废水。服务区及沿线收费站管理站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绿化、冲厕等。
(4)生态环境
施工期:项目临时用地的恢复方式应与附近村镇的农业生产模式相协调。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现有植被应在施工前进行移栽保护。施工后期,通过公路绿化工程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施工作业面应及时夯实,临时堆土场及路基施工区域应设置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等临时防护设施防治水土流失,并配备遮盖物遮挡雨水冲刷。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拆除施工临时构筑物,回填耕植土复垦。桥梁涉水桥墩施工采用围堰法,尽量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破坏。
运营期:公路营运管理部门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通过生态红线区域的段落实施加强桥梁防撞设计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阜兴泰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工程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符合盐城市、建湖县、兴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重要湿地及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以桥梁形式穿越横泾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红线,与“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的要求有一定程度冲突,目前国家生态红线的具体管控要求尚未发布,本项目为线性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设与该水源地主导生态功能不冲突,没有改变该水源地的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支持,其建成通车将打通断头路,改善沿线出行条件,促进地区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环境风险可控、减缓地表水、噪声、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落实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阜兴泰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工程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取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建设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邓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25-84329557
环评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环评单位邮编:210014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25-88018888-7306
环评单位联系人:许工
环评单位E-mail:huanjingsuo2012@163.com
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