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连云港鹏辰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沸点芳烃溶剂增塑剂扩能技改项目现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连云港鹏辰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沸点芳烃溶剂增塑剂扩能技改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连云港鹏辰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18-82102178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众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