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回顾
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项目于2010年12月9日获得原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审[2010]405号)。因生产装置、总图布置、产品方案和环保措施等进行调整,组织编制了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于2014年7月4日获得原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审[2014]171号)。
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项目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第一阶段2个子项目于2016年6月7日通过原江苏省环保厅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二阶段13个子项目于2016年9月19日通过原江苏省环保厅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苏环验[2016]53号)。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要求申请排污许可,并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建设项目工程评价
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及生产工艺流程均与原环评一致,各污染防治措施均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落实,并按照项目建成后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管理条例开展了一系列的提升改造,目前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持续降低,清洁生产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三)区域环境变化情况
项目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外,其余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控制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周边敏感点各特征因子均稳定达标;长江近年来水质不断提升,目前稳定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噪声值排放所有提升,主要由于项目工业噪声源增多导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前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四)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及环境影响有效性验证
结合本项目各污染源在线监测及例行监测情况,目前各污染源均达标排放。结合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目前项目周边各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均稳定达标,地表水各断面均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和土壤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五)环境保护补救和改进措施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各污染的排放以及固废管理、监测监控、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深入排查,提出了一系列提升方案,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六)后评价初步结论
扬子石化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评价时段内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等要素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建设单位现有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排污许可范围内,各排污口均纳入排污许可,建设单位提出的改进措施有利于减缓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是否接受,对项目是否存在提升改进的建议和要求(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房工
电话:025-57787547 电话:025-85608182;传真:025-85608288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 Email:3012875883@qq.com
邮政编码:21000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