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江苏黄海(大丰港)粮食产业园发展规划(2026-2030年)
2、规划范围:北至环港海堤线,南至通港大道,西至上海港路,东至广州港路,总面积约为23.08平方公里。
3、产业定位:重点发展粮食(食品)现代仓储物流、粮油精深加工、水产品肉类加工、其他食品精深加工,配套发展食品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海水淡化、风电产业等。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发布《二〇二五年盐城市大丰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2.5、PM10。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监测期间氮氧化物、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过渡期二级标准的要求,甲苯、二甲苯、甲醛、NH3、H2S、HCl、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参照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现状监测,海港复河、海堤复河、分界河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下水监测数据可知,本次现状监测期间除氨氮在D2、总硬度在D1、D2,溶解性固体、氯化物在D1、D2、D3、D5,硫酸盐在D1、D3,总大肠菌群在D1-D5为V类水质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及以上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区内建设用地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筛选值标准,农用地各项指标中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筛选值。
6、底泥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中汞、砷、铜、镍、锌、铬、镉、铅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相应筛选值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主主要污染物SO2、NO2叠加现状浓度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各污染物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达标。其他污染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氨、硫化氢)叠加现状浓度后短期浓度(小时和日均浓度)达标。根据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计算规划期kPM10、kPM2.5均小于-20%,区域PM10、PM2.5环境质量将有所改善。
2、水环境影响:盐城市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尾水正常排放五级航道时,水质达标且不会其农业灌溉功能,不会改变五级航道、海堤复河、四卯酉河的水环境功能,具有环境可行性。但污水处理厂应加强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同时应设立专门的事故应急部门,当发生尾水事故排放情况时,污水处理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通报地方政府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尾水排入事故应急池,以降低尾水事故排放对五级航道和下游海堤复河、四卯酉河的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加强噪声源和敏感点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产业园内企业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影响:污水厂高浓度废水收集池池体开裂情形下,污染物的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产业园在对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土壤和地下水防渗措施完好,不会对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生态环境影响:产业园建设对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具有一定的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在加强绿化建设的基础上,可以基本上保证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8、环境风险影响预测:在产业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产业园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江苏黄海(大丰港)粮食产业园发展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区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其他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江苏黄海(大丰港)粮食产业园发展规划(2026-2030年)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园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您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本规划环评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2。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及规划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黄海(大丰港)粮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葛科
联系电话:17626677199
邮箱:814356255@qq.com
通信地址:盐城市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宁波港路1号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邮箱:396598200@qq.com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