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团体及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苏华益核医药股份科技有限公司扩建放射性核素生产、使用和销售项目
二、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概况:江苏华益核医药股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新材料产业园)富虞路18号10号楼西侧区域扩建校准源生产场所,外购Ge-68核素,用于生产、使用和销售Ge-68校准源(单枚最大活度为3.7E+08Bq,属Ⅴ类放射源),场所等级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新材料产业园)富虞路18号
3、建设单位:江苏华益核医药股份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扩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
江苏华益核医药股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新材料产业园)富虞路18号;
联系电话:18962320206; 电子邮件:huangjj-141@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1幢1317室;
联系电话:025-86633196; Email:ruiseng@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