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报告书送审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项目概要:根据《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5)》,规划范围总面积3.7km2,分东西两区(东区1.6km2,西区2.1km2)。
西区:北至中策橡胶(厂南边界)、东至金湖路、南至通闸路-华洲路-中盐常化(厂南边界)、西至丹金溧漕河;
东区:北至丹金溧漕河-柘荡河支河、东至柘荡河、南至通闸路、西至金湖路。
产业定位:保留发展盐化工及延伸产业;重点发展围绕新能源上下游(电子化学品)产业链的精细化工新材料;以生命大健康原料为主要方向的合成生物产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2025年金坛监测站PM2.5 95%保证率日均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不满足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其余评价指标满足;按GB3095-2026过渡期标准要求,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PM2.5 95%保证率日均浓度及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3项不满足二级标准要求,其余评价指标满足;按GB3095-2026标准要求, PM10 95%保证率日均浓度、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PM2.5 95%保证率日均浓度及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共5项不满足二级标准要求,其余评价指标满足。
2024年及2025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各特征污染物指标监测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等,评价区域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021年~2025年特征污染物各因子变化总体平稳,污染物浓度均为达标情况,区域大气环境状况较好。
(2)地表水环境:区域地表水环境情况主要通过国控、省控断面、园区自建水站以及例行监测断面监测数据进行分析。黄埝桥(国控)、西华桥(省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整体呈现稳中向好、持续改善的态势。两断面核心指标中,氨氮、总磷浓度整体呈下降趋势,黄埝桥断面氨氮由2023年的0.30mg/L降至 2025年的0.12mg/L,总磷由0.14mg/L降至0.09mg/L;西华桥断面氨氮由 2023年的0.47mg/L 降至2025年的0.21mg/L,总磷由0.11mg/L 降至0.088mg/L,氮磷污染负荷持续减轻。高锰酸盐指数呈波动下降趋势,溶解氧始终稳定达标,反映出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3)地下水环境:根据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2025年园区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及以上标准,2021-2025年地下水各因子整体满足Ⅳ类水要求,氨氮、氯化物、硝酸盐等指标存在阶段性波动,总大肠菌群长期处于Ⅳ类水水平,是水质的主要影响因子,园区地下水整体水质保持稳定。
(4)声环境:根据2025年园区4个季度噪声监测数据,园区周边声环境质量达到各环境功能区的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环境:园区各监测点位均能满足相应类别(第一类建设用地、第二类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产业园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河道底泥环境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规划产业园建成后,叠加现状浓度、规划新增污染源、区内及区外在建企业污染源、区内及区外削减源的环境影响后,污染物HCl、VOCs、NH3、H2S、甲苯、硫酸雾、氯气在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要求;SO2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氟化物小时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要求;污染物PM2.5、NO2、PM10预测范围内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20%,其年均浓度可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因此,本规划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预测
开发区内污水接管排入常州市金坛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预测结果表明,对受纳及关联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
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可以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产业园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开发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通过优化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和生态补偿措施和恢复措施的落实,可以进一步补偿开发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四、综合评价结论
园区发展规划符合上层区域发展规划,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完备,污染控制规划可行,清洁生产及进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对环境影响较小,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可以实现。因此,确保相关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园区进一步建设完善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11543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2898号
E-mail:1993723953@qq.com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751893668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桥街道秀水河路10号8幢
E-mail:1519752668@qq.com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