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特种胺产品结构优化技改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1.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特种胺产品结构优化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横海厂区内;
(5)建设内容:对现有厂区内二甲氨基丙胺DMAPA/聚醚胺PEA联合装置、特种胺MPPN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3)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4)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5)在加强监控、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所采用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经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6VObBTkzVXF2SBjbYvcBQ?pwd=7cec
提取码:7cec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149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56876041
邮箱:junqiang.liu@basf.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25-86610527
电子邮箱:305154806@qq.com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