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江苏省强制医疗所新建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强制医疗所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省级强制医疗所一座,设计床位数1000张,属于特大型强制医疗所。根据《强制医疗所建设标准》(建标200-2024)及项目使用单位对省内强制医疗相关需求、现阶段总图方案下初步测算情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967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5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类收治会见、住院、康复治疗、医疗医技、业务管理、生活保障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51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以及强制医疗所配建各类公用设备用房;室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场地内地质灾害治理、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监所安防、大门围墙碑石等各类公共配套工程。需说明的是,核医学和辐射类建设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评价。
二、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I2s67RShDsC71CA5XFahw?pwd=5xd4
提取码: 5xd4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省强制医疗所(筹)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
联系人:郭警官
电话:18260402272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凤凰文化广场
联系人:曹工
邮箱:cwqxzsx@qq.com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