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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朋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航空和芯片用超高纯铪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30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晶朋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航空和芯片用超高纯铪材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晶朋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航空和芯片用超高纯铪材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丰公路以北,小明沙路以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购买土地44亩,新建生产车间12472.03m2,动力机修车间1012m2,仓库1175m2,氯气库252 m2,综合楼2874.34 m2,总变电所、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其他配套2940m2。购入萃取设备,储罐,输送泵,化炉和还原蒸馏炉等500台套设备,采用氯化锆为原料,利用液液萃取,氯化和还原等工艺,年产精四氯化铪48吨、粗四氯化铪22.4吨、精四氯化锆170.5吨、粗四氯化锆255.7吨、海绵锆134.8吨、氧化锆1500吨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晶朋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丰公路以北,小明沙路以西
  联系人:孙总
  邮箱:1607596525@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于工 
  邮箱:ericyujr@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见附件1。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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