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工业固废300吨/天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地址:苏州市吴江太湖新城汤华村(苏同黎公路西侧)现有厂区内
占地面积:在原有场地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建设规模:本次技改在优先保障当地生活垃圾全量化处理的前提下,利用现有一期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厨余垃圾预处理后固体杂物、高温蒸煮消毒后固体医疗废弃物、建筑垃圾轻质物、填埋场陈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市政污泥、农林固体废物等,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本次技改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不改变原有一期项目总设计处理垃圾能力1500吨/日,其中协同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不超过一期项目总设计处理能力的20%(300吨/日)。本次技改优化现有一期、二期项目烟气治理设施。
(二)污染物产生、防治及排放情况
废气:一期项目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炉内脱硫+SNCR(氨水)脱硝+小苏打脱酸+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碳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烟气再循环”(其中炉内脱硫/小苏打脱酸/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四种脱酸工艺互为备用,SNCR脱硝/SCR脱硝/烟气再循环三种脱硝工艺互为备用,以最终满足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为目标),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80m高烟囱排入大气。二期项目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氨水)+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烟气再循环+湿法脱酸+SCR脱硝”(其中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湿法脱酸三种脱酸工艺互为备用,SNCR脱硝/烟气再循环/SCR三种脱硝工艺互为备用,以最终满足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为目标),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80m高烟囱排入大气。垃圾储坑上方气体经预热后送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用一次空气;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调节池、事故池、厌氧池)加盖密封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通过抽气装置直接送入焚烧炉焚烧,未收集恶臭气体进入扩散大气。飞灰暂存库内设置废气负压收集系统,厂房顶部布设多条废气收集管道和收集口,废气收集后经单独的喷淋除氨装置处理后返回飞灰暂存间内循环。非正常工况下,垃圾坑臭气通过活性炭除臭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渗滤液处理站厌氧产生沼气,输送至焚烧炉焚烧或者综合利用,焚烧炉全部检修、渗滤液站沼气产量过多、火炬点火试验时沼气采用备用火炬燃烧处理。消石灰间、石灰浆制备间、飞灰稳定化车间、活性炭仓仓顶均设置有布袋除尘器(设备自带),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一期项目垃圾渗滤液、车间、车辆及设备等冲洗水、初期雨水、餐厨厂废水等经厂内一期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清水优先厂内回用,回用不完时接管城南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浓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同时建有垃圾渗滤液回喷系统,在垃圾热值较高时优先考虑回喷。一期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厂内一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一期项目一体化净水器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锅排污水经过厂内清净下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塔补水。一期项目循环水系统设置一套循环水膜处理系统(碟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后的清水返回冷却塔补水,浓水用于捞渣机补水。二期项目垃圾渗滤液、车间、车辆及设备等冲洗水、初期雨水、实验废水等经厂内二期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清水厂内回用。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浓水回喷垃圾池。二期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厂内二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二期项目洗烟废水经过厂内洗烟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清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浓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二期项目化水车间反冲洗排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全部回用,冷却塔排污水除部分回用外,部分汇入厂区清净下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清水全部回用,浓水回用于捞渣机补水。
固废: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中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理后送飞灰填埋场填埋,其余危废在厂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中炉渣综合利用,其余一般固废入炉焚烧。
噪声:本次技改运营时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等,现状均已建成运营,上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能够达到降低噪声的作用,经降噪后噪声预测均能满足环境标准,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通过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经理
联系电话:0512-63036615
地址:苏州市吴江太湖新城汤华村(苏同黎公路西侧)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成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1
电子邮箱:82536516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Ts6K4vyE2xmv--kdOEog?pwd=wqm6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