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厂外埋地管线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厂外埋地管线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雨花台区板桥街道,自江宁区江宁北河北侧至雨花台区梅钢陈子沟南侧的埋地管线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342万元
建设内容:为消除安全隐患,拟对1999年投产的现有四根埋地管道(D325×10氧气管、D219×8氮气管、D73×6氩气管、D273×8水管)进行更换,每根管道总长度均约 1km,4根管道总长度约4km。拟采用全面开挖施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焊接烟尘及切割粉尘、管道吹扫、试压废气以及防腐废气,将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其施工期环境影响可控制在接受范围内。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吹扫废水、碰头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梅府村内现有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管道试压废水、吹扫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低,采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周边道路洒水抑尘;碰头废水直接用罐车运至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作为冷却塔补水使用不外排,因此不会对沿线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行、焊接噪声、吹扫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施工单位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场地厂界噪声值达标。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土方、施工废料等。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土方委托南京易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外运处置;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可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临时占地土地面积较小,施工时间短,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植被后基本不会改变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并且其生态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除。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管道在安装过程中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或者氧气管道设计缺少安全保证措施,造成氧气管道燃爆;施工过程中原有管道不停用,一旦施工破坏了原有管道,带压的介质泄漏而出,易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甚至发生管道爆炸。项目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要进行工程踏勘、环境核查,仔细、全面地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对工程周边建筑物、铁路、地铁、高架线、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做详细调查,深入识别风险因素,防止其他管线受到损害,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施工期一旦出现事故,需及时有效应对,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不新增营运期废水,正常工况下无固体废物排放。项目管道均为埋地敷设,且运输物料为氧气、氩气、氮气,均不易溶于水,营运期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输送过程中无泵站等噪声设施,因此营运期不会对声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营运期环境风险主要考虑氧气泄漏时,与沿线的易燃物形成火灾或爆炸风险;易燃物包括伴行管道、附近管道中介质(天然气等)、宁太线道路两侧企业金属焊接等机加工火花、管道沿线道路上车辆柴油等,项目管道氧气泄漏并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风险影响。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的最大限度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综上,项目施工期、营运期通过采取相应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要求,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根据当地环境特征和项目工艺特点,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做了初步的识别和筛选,确定了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评价重点及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作了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等,编制完成了《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厂外埋地管线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阅《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厂外埋地管线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纸版环评报告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VwKvN6qLRiW2_QKRFchbw 提取码:oli0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回馈建议和意见,以供今后报告修订时参考:
建设单位名称: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胡总
联系电话:13815422910
邮箱:jane.hu@linde.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宁桥北路123号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7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