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南京清江物流有限公司码头新增液氨装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石化南京清江物流有限公司码头新增液氨装卸项目
建设单位:中石化南京清江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金江公路18号中石化南京物流有限公司现有码头区域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配套江苏安德福新建49000m3低温液氨储罐及配套设施的项目。在中石化南京清江物流有限公司码头新增江堤至码头3#泊位的5根液氨管线:1、低温液氨(液相)DN500 一根;2、低温液氨(气相)DN150一根;3、低温液氨(液相)DN80一根;4、常温液氨(液相)DN300一根;5、常温液氨(气相)DN100一根。单根管线长度约625米;在3#泊位8#装卸区增加1台装卸臂,9#装卸区增加1台装卸臂,进行装卸船作业。卸船采用船泵输送工艺,直接将物料通过管道卸至储罐,不设中间加压设施。装船采用罐区泵通过管道、装卸臂装船。在码头前沿增设6座1500kN的快速脱缆钩,在滩地增加1个地牛;相应改造现有管廊及综合用房;管线在码头自有管廊上加层改造。新增液氨装卸项目预计年吞吐量30万吨。
二、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B28PitLluThvK5kpUeJ0w?pwd=dheq
提取码: dheq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南京清江物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金江公路1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57559816
邮箱:njgqjmt@163.com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5608187
邮箱:1227736581@qq.com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