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铝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工业园锦祁路1号,东至江苏巨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至沪蓉高速,西至江苏麟龙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至锦祁路。本项目位于锦绣公司厂区内部东南侧。
项目概况:项目工程投资估算1500万元,购置球磨筛分机组、回转炉、煅烧窑等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施,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一条铝灰资源化利用生产线,预计铝灰资源化利用规模为1万吨/年。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铝块546.7吨,高铝矾土熟料/铝土矿石8524.3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仅针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废物代码321-024-48、321-026-48及321-034-48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①铝灰(渣)暂存废气
本项目铝灰原料仓库采用整体换气通风的方式从上方进行抽气,收集的废气经酸雾喷淋塔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后通过20米高FQ11排气筒排放。
②球磨筛分系统废气
本项目球磨、筛分、冷却均为密闭设备,加工过程无粉尘产生,仅在投料、出料口有粉尘产生,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后通过20米高FQ12排气筒排放。
③金属铝回收系统废气、煅烧系统废气、料仓呼吸粉尘
煅烧废气经SNCR预处理、料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与金属铝回收系统废气一起经2#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FQ13排气达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2标准限值;镍及其化合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氯化氢、二噁英类、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通过预测可知,本项目各废气源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各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空气功能。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和化验室废水。厂区地面定期清扫,无地面和设备冲洗水产生。冷却机循环冷却系统运行过程中定期补水,无废水排放。项目初期雨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和化验室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玉祁永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北塘河。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医院内部及周边绿化,在车辆进出的主要路口设置减速带,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车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吨袋、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机油、实验室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
废吨袋、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环办[2019]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要求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够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用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工业园锦祁路1号;联系人:傅振华;联系电话:051083888615。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联系人:孔工;联系电话:025-86773179;E-Mail:695088962@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起持续十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建议。
公示单位: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