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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13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
  2、规划年限:2023-2035年。
  3、规划范围: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由南北两区组成。其中,北区北至吉祥路,西至昌平路,南至陇海铁路,东至卫星河、神舟路;南区北至连徐高铁,西至湖东路,南至曹林村,东至迎奥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86平方公里。
  4、产业定位:新材料产业(石英玻璃产业、多晶硅产业、硅微粉产业、新型建材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现代食品产业、优势农产品产业、特色农产品产业、生物质产业)。
  5、空间布局:一轴两翼、两核两园。
  6、基础设施:
  规划近期由东海县第二水厂(5万m3/日)供水,远期由第二水厂与城北水厂(20万m3/日)联合供水。
  近期保留并扩建范围中部的西湖污水处理厂(4万m3/日),负责整个范围及周边片区的污水处理;远期结合东侧用地新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1处(2万m3/日),单独负责片区内的生产污水处理工作。南部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规划范围外,3万m3/日)负责南部片区污水处理工作。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进入东海县尾水导流系统(已建成),最终流入大海。
  本规划在保留部分道路d600-d1000 毫米雨水管或1.2×1.2-1.8×1.2米雨水方沟的基础上,结合规划道路布局完善部分d600-d1200毫米雨水管网,并本着“分片收集、就近分散、自流排放”的原则,采用“八”字口就近排入水体。
  采用天然气供气的方式,规划保留铁路北侧的东海县天然气门站(产量1.3亿立方米),同时结合范围南部新增燃气站1处,共同作为区内的供气气源。气源为“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规划区燃气管网压力级制与城市输配系统一致,规划采用中压A(0.4MPa)——低压二级配气系统,中压管网设计压力为0.4MPa,主干管成环状布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开展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评价结论要点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方案实施后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三线一单”管理对策以及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规划方案的实施可进一步降低其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询对象: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3、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4、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四、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东海县光明路38号
  联系人:王明超
  联系方式:0518-87260858(1309363853@qq.com)
  评价单位: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4号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52323104  (1113853667@qq.com)
  五、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KVqUcS9llgy6PrE6u1BOw 
  提取码:bhmh
  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0Z6NrRK4JjKMRLT5c6aWg 
  提取码:attp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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