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二号泊位项目在已建一号泊位南侧,新建1个15万总吨级LNG装卸泊位,近期靠泊21.7万m³LNG船舶,同时兼顾最小船型为1.2万m³小型LNG船舶。新建二号泊位长度为400米,码头结构按靠泊26.6万m³LNG船设计,远期防波堤改造后(防波堤改造不属于本工程建设内容,本次不对其进行评价),可靠泊26.6万立方米LNG船舶,设计通过能力600万吨/年,实际年周转400万吨/年。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区
建设单位: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我司已将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如下网站进行公开(http://www.jshbgz.cn/),以利公众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区,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如下网站(http://www.jshbgz.cn/)获取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海油路南侧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5-80850802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常工 邮箱:411572861@qq.com 电话:025-8569906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4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