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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7-31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1-2035);
  规划范围:江苏省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总面积为17.9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望东路―御亭路一线,西至北太湖大道(太湖岸线),北至望虞河;
  规划时限:2021-2035年;
  规划定位:以太湖风光为特色,以乡村为基底,以运河文化为主线,打造集乡村度假、休闲运动、亲子研学、文旅夜游、综合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文旅体融合发展的高质量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
  (二)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评价区域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区域规划方案可行。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根据本次规划方案,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在地表水可接受的范围内。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根据本次规划方案,在严格按照相关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后,园区本轮规划的实施对周围地下水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园区社会噪声、公路交通噪声及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5)固废影响
  规划实施后,度假区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居民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度假区建设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在环境容量许可条件下,适度进行风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项目以对现有建筑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为主,以太湖风光为特色,以乡村为基底,以运河文化为主线,打造集乡村度假、休闲运动、亲子研学、文旅夜游、综合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文旅体融合发展的高质量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规划内容基本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度假区内的住宿、娱乐、度假等旅游设施使用清洁能源,高效、方便、清洁的优质能源,尽可能地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作为能源;对度假区外围的居民户、村庄也要采取措施,控制、禁止使用煤、木材做燃料,减少废气排放量;加强区内酒店、农家乐等餐饮油烟监管;遵循环保理念,切实加强度假区周边工业企业烟尘等废气监测管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实施雨污分流制,建立更加完善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强建设用地范围内雨水初期污染控制;加强区内农家乐、酒店等餐饮废水排放监管,均需经隔油池分离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3)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控制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现有合流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渗漏;定期开展度假区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度假区地下水污染监督、检查、管理及修复机制;加强区内重点项目地下水环境监管。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项目的污染治理状况,采用科学合理的防护措施
  (4)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将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纳入常规监测项目,着力推进土壤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对区内需关闭及搬迁的企业,完善企业搬迁场地风险评估信息服务平台和重点区域场地功能置换登记制度建设,明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与技术要求,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防止风险评估后产生的二次污染。
  (5)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公共区域禁止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因需要所使用的音响系统,应控制音量,减轻或消除其对环境的影响,避免噪声干扰正常工作环境现象的发生;文娱、体育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优化城市交通网络,降低单位道路的交通负荷,保持道路畅通,扩大禁鸣区域,实行机动车限速行驶、分路段禁鸣笛;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选择降噪功能强的树种,加强不同声环境功能区之间的绿化隔离。
  (6)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建设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建设占地在设计时尽量避免和减少对林地和耕地的占用,保护动植物的生境;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除考虑路基防护、水土保持外,还应适当考虑景观及环保作用,使水保、绿化、美化、环保有机结合为一体;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尤其是鸟类迁徙期,减少在森林附近的作业时间,减缓对迁徙鸟类的影响;加强对空间管控区的监督管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次评价综合分析了规划的协调性、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规划选址及总体布局的合理性以及规划产业的合理性,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从环境影响角度对规划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为规划设计、决策及其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单位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12-65270076
  电子信箱:843130531@qq.com
  (六)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单位联系人:朱工
  (七)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gRVb2Hg1QB2eyLmwoAVAw 提取码:5hpd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规划地周围和规划区内的居民以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公众可以就本规划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十)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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