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1-2035)
规划范围:东至西环路,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市区界及新洋港、盐靖高速公路北段。规划总用地面积11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产业定位与发展目标:结合高新区现有产业(风电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基础优势,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业链,突出特色重点产品方向,采用“3+3+X”的产业发展模式,即“三大主导产业+三大特色产业+机动潜导产业”的产业发展模式。三大主导产业包括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产业。三大特色产业包括电商物流、商务商贸、汽车消费。打造“生态之城,智创盐都”,创建绿色低碳样板区、高端智造引领区、创新创业活力区、健康生活示范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宦晓军
联系电话:0515-88638858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79
E-mail:69508896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等)→开展评价工作(回顾性分析、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召开审查会→报告书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大气、噪声、土壤、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如果您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