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扩建放射性药物生产、销售和使用项目
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栖路3号
3. 项目性质:扩建
4. 项目建设内容:徐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目前已在1#制药厂房a段一层许可有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18F及99mTc放射性药物,同时销售131I、89Sr、153Sm、32P及125I五种放射性药物。本项目扩建后拟扩大一层已许可的18F及99mTc放射性药物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量,增加销售223Ra、225Ac、64Cu、89Zr、90Y、124I、123I及125I粒子源等放射性药物;同时拟在1#制药厂房a段二层增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99mTc、177Lu及68Ga放射性药物,本次扩建后1#制药厂房a段一层及二层均为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建设单位概要
1. 建设单位名称:徐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2.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栖路3号
3. 联系人:李工
4. 联系电话:159 0108 8597
5. E-mail:liyan@circ.com.cn
三、评价单位概要
1. 单位名称: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1号501室
3. 联系人:刘工
4. 联系电话:025-85899211
5. E-mail:4176691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看法。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