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批)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
投资总额:6793万元
占地面积:不新增占地,在现有生产单元内进行
职工人数:项目新增定员4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230湿化学车间接收外来废弃的催化剂熔融固体合金渣,改进铂、钯、铑贵金属回收工艺及设备,增加金属铂、金属钯、金属铑产能;230湿化学车间内,为现有产品载体催化剂建设专用生产线,载体催化剂由“与现有项目共用反应釜”改为“专釜专用”,生产工艺和产能均维持不变;210CP无机车间内利用现有C7040生产线生产新产品硝酸镓溶液;将原210车间硝酸钯和硝酸铂生产线转移至410有机生产车间,410内购置反应釜、搅拌器、过滤器等设备,原210车间不再生产硝酸钯和硝酸铂,建成前后硝酸钯硝酸铂工艺及产能不变;410车间内改造醋酸铱生产设备并增加产能;430贵重颜料车间增加反应釜及配套设施生产线,增加中间产品硫化树脂21的产能,作为原料(减轻对原料进口的依赖)供应现有项目生产金水金膏产品,不对外销售。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水:根据各类新增的废水水质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方式:①湿化学车间母液回收废水先经1#重金属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的第一类污染物排放要求后送至送入高盐废水处理线,出水进入总氮去除单元;②湿化学车间含铑母液回收废水先经2#重金属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的第一类污染物排放要求后送至送入高盐废水处理线,出水进入总氮去除单元;③湿化学车间水合肼还原后废水先送至氧化池,加入双氧水进行氧化,肼氧化生成N2被去除,氧化后的出水送入高盐废水处理线+总氮去除单元;④硝酸镓废水、硝酸铂废水针对其高盐特点,先进入高盐废水处理线处理,出水进入总氮去除单元;⑤纯水制备浓水先进入低盐废水处理线处理,出水与生活污水、高盐废水处理线出水、碱洗塔废水混合后进入总氮去除单元,处理后出水通过园区公用管道排至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2)废气:本项目湿化学车间产生的酸性废气,依托现有项目CP车间酸性废气处理设施,经过两级碱洗后由FQ-03排气筒排放,湿化学车间产生的碱性废气,依托现有项目RC车间碱性废气处理设施,经过酸洗后由FQ-0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载体催化剂产生的酸性废气,依托现有项目CP车间酸性废气处理设施,经过两级碱洗后由FQ-03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硝酸镓产生的酸性废气,依托现有项目CP车间酸性废气处理设施,经过两级碱洗后由FQ-03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硝酸铂、硝酸钯、醋酸铱产生的酸性有机废气,依托现有项目CP车间高浓度酸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经过冷凝+碱洗处理后,由FQ-06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硫化树脂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项目PC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经过预洗涤塔+冷凝+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FQ-06排气筒排放。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可合法处置。
(4)噪声:本项目主要声源置于室内,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贺利氏贵金属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赵桥河南路139号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025-86498898
电子邮件:hongmei.ding@heraeus.com
九、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24
电子邮箱:li_jsaeit@126.com
附件:①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②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Qb165uYsZ27r-esFRuMGw 提取码: m2aj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