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龙固镇工业园区
4.建设内容:以现有年产180万吨焦炭项目副产的焦炉气、焦沫、焦粒及煤焦油为原料,在不扩大前端焦化产能、不新增煤炭消费、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采用纯氧气化炉气化、PSA净化提纯制氢、低压法合成甲醇等成熟工艺,新建气化、焦炉气预处理、PSA制氢、甲醇合成、煤焦油预蒸馏、沥青精制、二氧化碳回收、硫回收等工艺装置和配套公辅设施以及其他必要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晓军
联系电话:18705208867
三、评价单位概要
环评机构: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君泰国际B栋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6217589
电子邮箱:8417515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见附件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