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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经济开发区5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0-30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泰兴经济开发区5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内,澄江西路北侧、滨江路西侧、沙桐公司南侧、长江路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65928.3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苏政发[2016]128号和苏环办[2016]314号等文件,化工生产企业的废水严禁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泰兴经济开发区拟在开发区内新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5万吨/日,处理规模为4.5万吨/日。该4.5万吨/日污水均来自现有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1万吨/日污水中。本项目建成后,滨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6.5万吨/日。污水厂占地面积160亩,总建筑面积15719.96m2,污水处理含预处理、主处理、尾水深度处理提升装置、污泥处理系统和除臭系统,其中预处理单元为预处理调节池+预处理高效沉淀池+预处理V型滤池+预处理活性炭滤池,主处理单元为主处理调节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提升泵房+臭氧接触池+Flopac滤池+尾水泵房,尾水深度处理提升装置为活性炭吸附+折点氧化法。尾水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浓度分别为30mg/L、1.5(3)mg/L、0.3mg/L),其它污染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特征污染物中苯胺类、硝基苯排放浓度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友联中沟,通过友联中沟进入滨江中沟,最终通过洋思港排入长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废气和硫酸储罐废气。

  废水:本项目收集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内工业废水。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物化脱水污泥和生化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水泵、风机、空压机等公辅工程设备运行噪声。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废气收集后经化学除臭+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本项目收集经济开发区内工业废水,经强化预处理+主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尾水深度处理提升装置后,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浓度分别为30mg/L、1.5(3)mg/L、0.3mg/L),其它污染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特征污染物中苯胺类、硝基苯排放浓度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友联中沟,通过友联中沟进入滨江中沟,最终通过洋思港排入长江。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物化脱水污泥、生化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物化脱水污泥委托泰兴苏伊士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活性炭由南通滨海活性炭有限公司回收再生,生化脱水污泥经鉴定后,若为危废,则委托泰兴苏伊士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若不属于危废,则可交由泰兴市建筑三厂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本项目厂区设计上将主要噪声源安置在隔音房内,利用建筑物隔声屏障或配备基础减振设施来减少设备运行噪声;厂区内建筑布置合理,并加强厂区绿化。经预测噪声源加强噪声治理措施后,全厂营运期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泰兴经济开发区5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各类规划的要求,选址可行,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拟采取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到位,环境风险可接受。

  综合本评价对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选址可行性、环保措施效果可达性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因素的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报告认为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环保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23-8273676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5-86558990

  电子信箱:84175158@qq.com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泰兴工业污水处理厂公示版(征求意见稿).pdf
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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