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京福昌环保有限公司30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线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建设丙类危废暂存库1栋,建筑面积2912.43m2,3层;②建设甲类危废暂存库1栋,建筑面积57.75m2,1层;③建设预处理车间及灰渣库1栋,建筑面积1194m2,2层;④建设焚烧辅助厂房1栋,建筑面积4788.45m2,4层(破碎间、行车控制室、行车检修间、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室、泡沫站、软水站、工具间、机修间、现场 办公室、现场会议室、焚烧控制室、临时休息室、焚烧化验室等);⑤建设废液罐区:甲类罐1座,3500*4300mm、乙类罐1座,3500*4300mm、丙类罐2座,3500*4300mm;⑥建设辅助配套设施:除臭设施五套,分别服务于甲类危废暂存库、丙类危废暂存库、预处理车间及渣库、焚烧辅助厂房、废液罐区(甲类)等;⑦建设汽车装卸泵区、管廊、空气及氮气管线、电缆桥架及通道等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⑧由于本次拟建废液罐区在厂区预留地块西南侧,为优化厂区布局,决定将现有部分预处理设施调整至新建的预处理车间。现有预处理车间2个10m3预处理釜改为2个5m3预处理釜,2个6m3预处理罐改为2个3m3预处理罐;新建预处理间设置3个5m3预处理釜,2个3m3预处理罐。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根据《2019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主要超标因子为NO2、O3和PM2.5;根据本次环境空气补充监测数据,各补充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长江各监测断面 SS 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H、DO、COD、SS、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各个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部分点位氯化物、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符合IV~V类标准,其余因子符合III类以上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根据改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染气象条件的调查和分析,对改扩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大气环境影响进行了估算。经计算,正常排放情况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最大地面占标率均小于10%,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当正常排放时,改扩建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根据导则要求,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通过恶臭影响分析,NH3和H2S的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改扩建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根据《南京化学工业园起步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化学工业园区的废水排放将在排放口上游400m至下游700m的范围形成COD的岸边污染带,污染带最宽处约40m,面积0.025km2。在此0.025km2的污染带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由于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仅占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量的0.077%,因此项目排水不会影响到长江水质变化。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污染物迁移方向主要是由西南向东北,在污染防渗措施有效情况下(正常工况下),废液罐区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污染防渗措施对溶质运移结果会产生较明显的影响。废液罐区防渗措施发生事故时,污染物泄漏仅影响到厂区污水处理区周边较小范围内的地下水水质,对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改扩建项目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噪声对边界声环境影响不大,叠加现状值后,边界各评价点的噪声预测值均低于相应评价标准值。本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废环境影响
改扩建项目所有固废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⑴改扩建项目表层填土相对松散,渗透系数较大,填土层下面为黏土或淤泥,渗透系数很小,污染物渗透主要影响到表面填土层,下面的黏土层和粉质黏土层起到隔水层的作用,能有效的防止大气沉降及废液下渗而对底部及周边土壤的影响。
2)土壤环境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运营20a,评价范围单位质量表层土壤中各污染因子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要求,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运行过程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方案如下:
①项目废水污染情况及治理方案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初期雨水。其中废气处理废水经烟气洗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地面冲洗用水、化验室用水、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区综合污水站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废气污染情况及治理方案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危废暂存库废气、预处理车间废气、渣库废气、焚烧辅助厂房废气、废液罐区废气。
甲类危废暂存库、丙类危废暂存库各设置一套除臭系统。甲类库贮存废气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8#)排放;丙类库贮存废气采用一套“水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6#)排放。
预处理车间及渣库设置一套除臭系统。预处理及渣库废气采用一套“水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7#)排放。
焚烧辅助厂房设置一套除臭系统。焚烧辅助车间破碎及化验废气采用一套“水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5#)排放。
废液罐区废气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情况及治理方案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危废分拣、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HW49)在厂内暂存后可委托资质单位采用清洗等方式回收,无法回收的送焚烧炉焚烧处置;危废暂存库、废液罐区产生的渗滤液(HW49),化验室分析过程产生废液(HW49),机修、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HW08),日常操作使用的废抹布手套(HW08),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废水处理过程水处理站污泥(HW18)均在厂内暂存后送至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理;渣库出库产生的飞灰(HW18)和灰渣(HW18)在厂内暂存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填埋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离子处置等。
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噪声污染源情况及治理方案
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等。首先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
⑤环境风险
项目风险物质主要有危废贮存库、废液罐区暂存的危险废物,经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
五、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厂址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项目依托已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福昌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025-58391778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08
E-mail:237763633@qq.com
八、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九、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