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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京彭再生资源处置利用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9-28   [字号: ]   [关闭窗口]

  《徐州京彭再生资源处置利用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目前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其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徐州京彭再生资源处置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0万元人民币,在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起步区内新建工业废弃物资源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处理规模30万t/a,其中处置危险废物28×l04t/a、一般含铜固废2×104t/a。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振动、扬尘、废水、生态景观等。

  运营期:废气包括原料干燥预处理烟气、富氧侧吹熔炼炉烟气、熔炼车间环保排烟、物料暂存系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化验室废气、甲类危废暂存库废气和乙类危废暂存库等;废水包括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站排水、脱硫系统排水、锅炉定连排污水、废气吸收废水、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固废包括除尘装置收集的烟粉尘、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废耐火材料、水淬渣、废催化剂、破损包装袋、废机油、废树脂、脱硫灰、脱硫石膏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降尘、减噪、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可以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营运期:(1)废气:干燥机烟气采用“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净化工艺(4台干燥机共用1套干法脱硫系统,配套4台布袋除尘器)净化与预处理车间卸料点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高20m的烟囱P1排放;富氧侧吹熔炼炉烟气采取“SNCR脱硝+急冷塔+单室四电场电除尘+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CR脱硝”组合工艺净化处理后60m的烟囱P2排放;熔炼车间环保排烟由排烟罩捕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高25m的排气筒P3排放;甲类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经高度15m的排气筒P4排放;乙类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高度15m的排气筒P5外排;污泥贮坑、有机类危废贮坑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高度15m的排气筒P6外排;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高度15m的排气筒P7外排;化验室废气收集后经碱洗+移动式滤筒除尘处理后由高15m的排气筒P8外排。(2)废水:酸性废水(车间工艺及烟气治理系统废水等)、化验室废水及冲洗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MVR蒸发结晶”处理后淡水回用至化水站,浓水接管至徐州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气吸收废水、初期雨水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学水处理站排水及锅炉定排水等一般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后浓水回用于渣水淬循环水系统补水,淡水回用于化水站;烟气脱硫外排冷凝水经中和后回用至急冷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徐州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3)固废:干燥机烟气除尘、预处理车间配料区烟气除尘、熔炼炉加料口等烟气除尘、熔炼炉烟气静电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飞灰、酸性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经厂区危废仓库进行暂存后经厂内叉车运输至熔炼车间处置;熔炼炉烟气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飞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酸性污水站产生的废盐在厂区危废仓库进行暂存后再经汽车运输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废树脂经厂区危废仓库进行暂存后再经汽车运输至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4)噪声: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使工人可以在隔音消声性能好的操作间、控制室内工作;设置绿化带。

  (四)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徐州京彭再生资源处置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23-87530695 邮箱:1208405366@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徐州京彭工业废弃物资源化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公参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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