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的有关规定,金湖县戴楼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述
规划的范围:南至金湖西路,东至宁淮东线,西至丰收河,北至规划中的上湾西路,规划用地面积4.7259km2,考虑到建设西路至上湾西路地块暂未划入戴楼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因此本次评价范围为:南至金湖西路,东至宁淮东线,西至丰收河,北至建设西路,规划用地面积3.246km2。
产业定位:机械加工、仪表线缆及农副产品加工。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金湖县戴楼工业集中区范围内主要废气源分为两类。
①工业废气主要包括区内工业企业排放的工艺废气。根据工业区产业结构和现有企业产污情况,工艺废气主要为SO2、NO2、工业粉尘、氯化氢、氨气、非甲烷总烃、VOCs等。
②由于园区的开发建设导致区内车辆、交通量的增加,导致排放尾气增多,主要特征污染物为CO、NOx和碳氢化合物,属于流动源。
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评价区域内各污染因子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环境敏感区及区域最大浓度点预测值与背景值叠加后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废水污染源主要可分为两大类:生活污水污染源和工业废水污染源。
①生活污水污染源主要来源于企业职工的生活污水等,其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NH3-N、TP等。
②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和现有入区企业排污情况,确定集中区主要废水污染物为pH、COD、SS、BOD5、氨氮、TP、TN、石油类、动植物油等。在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集中区现有企业废水经企业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金水河,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接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尾水经生态湿地进化后,通过新建河最终汇入利农河。
(3)噪声影响分析
园区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等。
预测结果表明,集中区内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能符合区域声功能分区要求,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园区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三个部分。集中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少产生、分类收集、减容固化、严格包装、安全运输、集中处置、控制排放”的原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部达到100%的目标。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① 做好各企业废水的预处理;② 集中区各企业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在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下排入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③ 排污口设置要规范化,各企业不得自行设置排放口,更不许随意排入附近地表水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废气:对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尾气,应根据污染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应采用先收集后集中处理的方法;应加强管理与监控,对现有不达标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实行总量控制,对污染严重又无条件治理的企业,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对新、改、扩建工程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噪声:应严格执行禁鸣喇叭的规定;严格车辆定期检测制度,保障车况良好,安装符合质量标准的汽车排气消声器,减小汽车排气噪声;加强对司机的道德教育,提高司乘人员的思想素质,使他们自觉的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规定。建议集中区管委会进一步优化园区布局,设置绿化带,合理的配置树种,建立绿色声屏障。加强固定源噪声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其达标排放。
固废: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建立集中区固体废物管理体系,组建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积极贯彻“循环经济”的理念;执行固体废物排污收费制度;扩大综合利用途径,尽量使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和商品化,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流通市场,实行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开展危险废物管理技术、资源化技术和处置技术研究;加强公众舆论宣传。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评价是依据《金湖县戴楼镇工业集中区规划》而进行分析评价并编制,结合用地现状对区域内规划进行相应调整,使得规划更加合理。集中区所在地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均可以满足集中区发展需要,规划方案合理。响水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选址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环境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内容:
区域的开发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区域建设中最重要的环境问题;产业园区规划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对区域目前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区域的开发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的最重要因素;开发建设会对你的生活环境、土地资源、基础设施产生影响程度;对集中区建设的态度;对区域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金湖县人民政府戴楼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闵所长
电话:0517-86815448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8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5280708
电子邮箱:khhbzx1@163.com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海峡城海峡云谷科技园05栋1006室
金湖县人民政府戴楼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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