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南京长江七坝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对钢铁件杂码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了环评单位和环评的过程。现在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我公司现向公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如果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请按照公示中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2eLvNJltt2EiTdtsK-ysg
提取码:ku7z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报告存放于建设单位办公室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办公室,公众可直接到现场查询,报告书查阅期限为本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随时联系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厂址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_oIYYea23I3FcbBllPz1g
提取码:dlyb
四、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 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长江七坝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作众
联系电话:18914799999
电子邮箱:714161273@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工业园滨江路8号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及信函邮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幢435室
联系电话:18815595316
邮箱:232191244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南京长江七坝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