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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6-16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运河西路-华谊路,南至高浪路-观山路,西至华清大道,北至薛海桥河-华家桥河,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2019~2030年。

  规划目标:区域一流的产业融合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要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完备发达的现代商务中心。

  产业定位: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无锡市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本区域不达标因子为PM2.5和O3。无锡市已经编制了限期达标规划。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二甲苯、氯化氢、硫化氢、铬酸雾未检出,TVOC、氨、硫酸雾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京杭运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蠡河(小溪港)、彭公桥河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本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各监测点水质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区内各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区内各监测点土壤环境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筛选值。

  6、底泥

  根据底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底泥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不同情景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SO2、NOx叠加现状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及年均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PM10叠加现状后年平均质量浓度满足标准要求且有所下降,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满足标准要求,VOCs叠加现状后短期浓度满足标准要求。因此,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开发区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全部接管后排入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1标准。

  根据《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一步提高,各水污染物总量有一定削减,对纳污河道京杭运河的污染负荷有所减轻。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项措施充分落实,污染防渗措施有效情况下(正常工况下),规划实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在非正常工况下,会在泄漏点及周边较小范围内影响地下水。

  3、声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较小。

  道路两侧可能会出现夜间噪声值超标。区内所有道路两侧均将建设绿化工程,可以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开发区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开发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基本为废金属边角料等,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开发区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尽量减少土地裸露的时间,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影响。开发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本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具有足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同时本规划符合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规划和太湖流域保护要求,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规划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提升,满足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环境目标具有可达性。因此,本轮规划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

  五、评价结论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符合相关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具有环境合理性和良好的环境效益,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资源环境具备承载力,规划符合区域“三线一单”。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后,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开发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0-8560772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8022

  联系邮箱:bjia@njuae.cn

  八、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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