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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5-22   [字号: ]   [关闭窗口]

  受江苏省钟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报告书送审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要:根据《钟楼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35年)》,本次规划总面积为31.81km2,其中,开发区南区北起老京杭运河,南至常金路,东起西环二路,西至新京杭运河,规划总面积为17.3km2。北区东起毛龙河,南至老京杭运河,西至德胜河,北与薛家接壤,面积14.51km2。

  功能定位:南区:生态产业示范区,科技创新引领区,绿色宜居样板区;北区:产业转型先行区,产城融合实验区。

  产业定位:立足南北两区发展实际,南区以新材料、精密机械、电子信息为主导,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材、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北区以机械电子、环保及高性能材料为主,大力发展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智能电网、新一代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其中各监测点位NO2、SO2、PM10、PM2.5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相关控制标准要求,各监测点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

  (2)地表水环境:长江水环境总体较好,监测断面水质pH、CODCr、CODMn、氨氮、总磷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德胜河“机场路段大桥处”断面除总磷超标外,其他监测指标均达到Ⅱ类水功能区要求,其中总磷平均浓度为0.26mg/L,现状为Ⅳ类水平,超标率100%。根据常州市“水十条”,京杭运河连江桥下断面目标水质为Ⅲ类,而此次监测数据表明,连江桥下断面现状为Ⅳ类,主要限制因子为总磷,平均浓度为0.23mg/L,超标率100%。凤凰河、西界河、南童子河等区内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均达到Ⅳ类水要求。

  (3)地下水环境:除冶金学院总大肠菌群外,各监测点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各监测点位氨氮监测因子均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部分监测因子(硝酸盐、亚硝酸盐、铜、锌、铁、砷、汞、铬、硫酸盐、总硬度、氯化物等)达II类及以上。

  (4)声环境:各监测点监测值均能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的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5)土壤环境:各点位土壤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及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开发区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不同情景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SO2叠加现状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及年均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且有所下降,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叠加现状后,短期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针对区域现状浓度值超标因子NO2、PM10、PM2.5,本项目预测了评价区域规划实施后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经预测和计算,规划实施后,不同情景下区域NO2、PM10、PM2.5的k值均≤-20%,因此,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预测

  开发区内污水接管排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预测结果表明,对受纳及关联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

  加强噪声源和敏感点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开发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通过优化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和生态补偿措施和恢复措施的落实,可以进一步补偿开发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四、综合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江苏钟楼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开发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园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您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七、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江苏省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钟科

  联系电话:0519-88891207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梧桐路2号

  E-mail:3396966@qq.com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9-8128962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1623室

  E-mail:yxin15@qq.com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pdf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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