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扬州化工园区丙烯管道改输芳烃类物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的有关规定,对报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1 项目概况
扬子石化-扬州化工园区烯烃管道工程包括乙烯、丙烯2条输送管道,经扬子石化公司输送至扬州化工园区末站,管道全长28.76km,于2009年10月19日取得了江苏省环保厅批复(苏环审[2009]170号),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等已基本建成。但由于原料供应的原因并未使用,处于充氮保护状态。
目前扬子石化公司的对二甲苯产品是通过水路运输方式供仪征化纤公司,为减轻扬子石化公司液体码头负荷,优化区域物流方案,减轻运输风险,扬子石化公司拟利用其中的丙烯管道改输对二甲苯产品,直接管输至仪征化纤公司。
扬子石化-扬州化工园区丙烯管道改输对二甲苯工程,管线全长32.65km,其中利用现有丙烯管线28.76km,新增3.89km,扬子石化和仪征化纤储罐区增加输送泵、流量计、收发球系统等;工程总投资1430.84万元,管道设计压力3.8MPa,设计温度60℃。建成后对二甲苯输送能力80m3/h,年输送量60万吨。
2 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滁河和新禹河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功能标准,无超标现象,说明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环境良好。
(3)声环境
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
(4)地下水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知,该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相应标准。
(5)土壤环境
土壤监测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筛选值,反映了本评价区内土壤未受到重金属污染。
3 污染物排放情况
管道营运期间,正常工况下对二甲苯在输送过程中,在场内涉及的动静密封点较多,会有少量的无组织废气外排;扬子罐区对二甲苯泵房新增机泵排放设备噪声,无废水和固废产生。
非正常工况,主要为清管、扫线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
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
4 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管道对二甲苯在输送过程中,在场内涉及的动静密封点较多,会有少量的无组织废气外排,根据估算结果,本项目无组织对二甲苯排放最大浓度占标率低于10%,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非正常工况下,在出现物料停输、检修等非正常工况时,需对管线全线进行清管扫线作业,本项目采用通水顶球吹扫,因此扫线废气的产生量极小,排入仪征化纤对二甲苯罐区,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管道在正常营运期间,无废水产生,仅为非正常工况下清管扫线产生的废水。
本项目清管扫线作业采用水顶球,清管水会混入少量的对二甲苯。废水排入仪征化纤新建污水罐内,污水罐有效容积约为200m3,通过配套的泵站抽入仪征化纤厂区的污水管网,依托厂区内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水量较小,且水质简单,仪征化纤污水处理厂有能力处理本项目废水,且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当地水环境影响极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评价结果,N11-N12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厂区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噪声影响。
(4)地下水环境影响
非正常状况下,重点预测了管线分布的岗地地貌1#阀室附近的船董村管道沿线,由于管道及接口防腐、防渗措施老化失效和等原因造成的对二甲苯泄漏的情况下,对管段下游方向的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具有污染地下水的潜在风险,预测了100天、1000天、3650天、7300天地下水中对二甲苯的运移情况,预测20年后迁移距离和影响范围达到最大值27.26m和350.42m2。船董村管段附近水位埋深较浅,管道泄漏对附近潜水含水层水质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二甲苯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超标时间长,运移距离远。因此建议企业增加巡线频次,一旦发生泄露及时进行应急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5)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定员,因此不产生生活垃圾,管道正常运营时,不会产生固体废物。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固废均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 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管道正常营运工况下,对二甲苯在输送过程中,在场内涉及的动静密封点较多,会有少量的无组织废气外排,采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定期开展LDAR检测,控制输送过程中的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
非正常工况下,在出现物料停输、检修等非正常工况时,需对管线全线进行清管扫线作业,本项目采用通水顶球吹扫,因此扫线废气的产生量极小,排入仪征化纤对二甲苯罐区。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清管扫线作业采用水顶球,清管水会混入少量的对二甲苯。废水排入仪征化纤新建污水罐内,污水罐容积约为200m3,通过配套的泵站抽入仪征化纤厂区的污水管网,依托厂区内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水量较小,且水质简单,仪征化纤污水处理厂有能力处理本项目废水,本项目的清管水依托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可靠。
(3)噪声
管线全线仅为扬子石化罐区新增的2台机泵,位于对二甲苯泵棚内。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泵设备,管道与机泵连接处设皮垫并采取柔性接头等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扬子石化罐区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的要求。
(4)地下水
扬子石化对二甲苯泵棚防渗能力可达到1.5m厚的黏土防渗层的防渗能力,且渗透系数K≤1×10-7cm/s,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对于穿越河流水体的管线采用加厚防腐管线,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同时建议企业增加巡线频次,一旦发生泄露及时进行应急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5)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定员,因此不产生生活垃圾,管道正常运营时,不会产生固体废物。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固废均合理处置,不外排,因此,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 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化学原料输送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南京化学工业园扬子石化至扬州化工园仪征化纤的化学品输送管线,利用已建成的丙烯管线,增建部分管线和设施,改输对二甲苯,解决扬子石化和仪征化纤两家公司现存的原料运输问题,实现了扬子、化工园、扬州化工园有效的物流连接,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和扬州化工园的发展目标。
7 总结论
扬子石化-扬州化工园区丙烯管道改输芳烃类物料工程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路由选线总体上符合沿线总体发展规划、园区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可行,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本次改输工程的建设可行。
8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njghes.com/gstz/detail.asp?ID=113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
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0514-83298620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20),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5-86773118
9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具体形式:可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表意见。
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邮件:ycipdukun@163.com
联系人电话:0514-83298620
地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
联系人:陈工
邮件: 739551533 @qq.com
电话:025-86773118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11号2号楼
10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