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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4-15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洋口港区阳光岛及其北侧海域

  规模:建设3座20万方LNG储罐及配套工艺设备,以及辅助公用工程设施。接收站建设规模为295万吨/年,包括245万吨/年气化能力和 50万吨/年装车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以及海水冷排水。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火炬系统长明灯产生少量烟气。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油和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火炬系统用于收集BOG总管的超压放空、BOG压缩机出现故障时进口冷却的气体排放,再冷凝器的压力控制阀排放的过量蒸发气,另外界区内天然气外输总管维修时的泄压也直接进入火炬系统。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入阳光岛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含油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接入阳光岛污水处理厂。

  项目抽取海水作为热源用于液化天然气气化;海水泵抽过程中由于卷载效应将造成海域海洋生物资源,尤其是鱼卵仔鱼资源的损失;排放的冷排水会降低排放口周围海水温度,同时冷排水中的余氯也会造成排放口周围氯离子浓度升高,对海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通过在取水口设置滤网、拦污栅及移动式清污机,并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缓解和减轻工程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项目噪声源数量多,有部分噪声源源强较高,经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再经过几何衰减,可使噪声在厂界达标排放;

  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无二次污染。

  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可行可靠。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南通港洋口港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目标与要求,其建设可以有效保障区域能源供应安全,优化长三角地区能源消费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缓解改善地区能源消耗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工程施工可能造成陆域和海域环境质量受到暂时、可逆的不利影响,工程建成运行后对生态的影响为可接受的水平,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585173881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770320921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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