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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艺时装集团沭阳有限公司服装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4-04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 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江苏华艺时装集团沭阳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服装生产、销售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1820)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项目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6-8号

  项目投资:30000万元;

  占地面积:90亩;

  职工人数:300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300天,日生产10小时,实行一班制。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6-8号,总占地90亩,建筑面积66512m2,包含4幢厂房,一幢休息室,一幢办公楼。主要设备有全自动模板机、全自动裁床、全自动缝纫机、智能化烘箱、全自动脱水机、智能水洗机、自动染色机、自动吊挂系统。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服装2000万件的生产能力。

  (二) 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2017年沭阳质量报告书》,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的基本污染物为PM2.5、PM10,达标的基本污染物是SO2、NO2、CO、O3;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位污染物监测值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地表水现状引用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数据,各地表水河流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沂南河各检测因子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SS采用的是水利部试用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相应四级标准)。

  地下水环境:各监测点位水质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声环境:厂界周边4个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土壤环境:评价区内各土壤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拟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和生活污水,采用“A2/O+反渗透”工艺处理,反渗透出水回用于生产,反渗透浓水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要求,同时废水接管达到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接管要求,接管至凌志污水处理厂。根据凌志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不会改变受纳水体沂南河的水质功能,本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2)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量小,亚厌氧生物反应器、污泥池、污泥处理间等工段易产生臭气。项目臭气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成衣烘干工段产生废纤维,经多笼除尘机组吸附过滤后车间内排放,厂内各废气均通过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项目产生各项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不超过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来自滚筒洗衣机、各类泵等。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不合格服装、化学品包装材料、污泥脱水后的泥饼等。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规范贮存,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环卫清运,各类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按照环保部门管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泥饼在产生之后,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如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如属一般固废,可由建设单位自行委外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拟采取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拟采用的水处理工艺为“A2/O+反渗透”。污水站运行过程中,应强化监测管理,严格控制污水站进出水指标;重视管网的维护及管理,保证污水站稳定运行。

  (2)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物质、PM10等。恶臭物质主要成份为硫化氢、氨等。本项目的恶臭排放点主要为亚厌氧生物反应器、污泥池、污泥处理间,项目臭气污染源经“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除臭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成衣烘干过程产生的废纤维经多笼除尘机组,吸附过滤后车间内排放。车间内乙酸等物料产生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措施,减少废气浓度。

  (3)厂内新增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噪声源采取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可有效控制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规范贮存,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环卫清运,各类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

  (5)本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可有效避免废水或固废暂存产生的少量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评价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补充信息,公众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和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华艺时装集团沭阳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总

  联系电话:0513-88869851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6-801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14~15楼

  邮箱:zhangyan@njuae.cn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6-8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公示下方链接。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主要可填写公示下方的公众意见表,然后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九) 公众提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沭阳华艺印染(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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