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2018年)的要求,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完成一次和二次公示。现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6号)要求,省内沿海化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均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本项目尾水需提标至一级A标准,对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了调整。因此按照相关要求,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补充二次公示。
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 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建设地点: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表1中一级A标准后通过现有排污口排入灌河。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项目产生各项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不超过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应以厂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恶臭最大影响范围是150米;考虑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恶臭影响较大,全厂以厂界向外设200m卫生防护距离。在该范围内无居民。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泥饼、废活性炭、项目自身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对产生臭气的构筑物采用加盖封闭的形式(收集效率按90%计,无组织排放按10%及计),负压抽风,经收集后的臭气利用生物滴滤塔进行除臭,最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表1中一级A标准后通过现有排污口排入灌河。
固废:泥饼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各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隔声、减震等措施,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 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项目建设在响水生态化工园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篇章材料,项目的建设无人持反对意见;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原有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862008912
邮箱:48239624@qq.com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工
联系电话:0515-88288808-805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