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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南环保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1-23   [字号: ]   [关闭窗口]

  

   1. 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南京江南环保产业园规划。

  规划范围:北依铜井河、西邻宁马高速、南至焚烧发电厂、东邻南山湖。规划总面积3.59km2。

  产业定位:主要发展环境服务业、环保装备制造业、生活垃圾处置及配套产业等。

  2.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NH3、H2S、HCl、氟化物、Cd、二甲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Pb、Hg满足所参照的《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

  根据《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区域性环境现状评价报告》中监测数据,本规划园区依托的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排口所在长江各断面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区域地下水的各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底泥环境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底泥中pH、铜、铅、锌、铬、镍、汞、镉、砷各指标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标准。总体而言,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底泥的环境质量良好。

  (6)土壤环境

  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应土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3. 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在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园区新增排放的污染物在各敏感目标处的落地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长江。根据污水处理厂原环评文件,尾水排放不会区域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方案实施后噪声影响将有所增加,但在落实报告书关于交通噪声的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污染物模拟预测结果来看,污染物在该区域地下水中迁移速度缓慢,污染物的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很小,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环境保护目标在污染物最大迁移距离之外,不会受该区域地下水污染源的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园区要求区内工业企业用地必须做好生产区和贮存区地面硬化工作,且四周设有防渗处理的地沟,因此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

  4.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1)经分析,本次规划的实施与江苏省、南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南京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等发展规划相协调。本轮规划与《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相符。本规划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与相关生态红线区管控要求相协调。

  (2)园区本轮规划的总体布局与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基本不会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园区本轮规划具有环境合理性。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江南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江南环保产业园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6.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江南环保产业园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南京江南环保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7.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南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025-86120089

  邮箱:379268176@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5-68568023

  邮箱:tangmn@nuep.com.cn 

  8. 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附件 江南环保产业园简本.pdf
附件 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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