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将拟建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2万吨有机硅树脂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海路18号,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厂区内预留用地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生产1.2万吨/年有机硅树脂
投资总额:5100万美元
占地面积:5255m2
项目概况:有机硅树脂是高度交联的网状结构的聚有机硅氧烷,有机硅树脂制品以其优异的热氧化稳定性、电绝缘性能、耐候性、防水、防盐雾、防霉菌、生物相容性等特性,广泛应用于国防军工、电气工业、皮革工业、轻工产品、橡胶塑料、食品卫生等诸多行业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的前身是道康宁(张家港)有机硅有限公司,公司拥有目前世界先进的有机硅树脂生产技术。本次陶氏将凭借技术优势,在张家港基地内进一步扩大新型有机硅树脂的生产规模,形成经济效益。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并已在世界各地多个陶氏工厂连续稳定运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12-58101940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5-83686095
E-mail:hliu@njuae.cn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14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对照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论证该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发布单位: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4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