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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千吨级YDA柔性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5-10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千吨级YDA柔性中试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

  建设地点: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粉煤加压气化工业示范装置区内空地;

  工程总投资:6711.45万元,新增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74%;

  占地面积:利用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粉煤加压气化工业示范装置区内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其中生产装置占地面积1440m2,产品库和原料库各占地315m2,工程总占地面积2070m2;

  职工人数:本项目总定员17人,由扬子石化内部调剂配备;

  工作时数: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预计投产日期:2019年6月。

  (二)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结合评价区特点及大气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在评价范围内布设3个大气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SO2、NO2、PM10、甲苯、NH3、HCl、乙醇、非甲烷总烃均符合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地表水环境:根据环评导则要求,考虑到调查范围内的水质变化,水文特征等因素,在长江上布设4个断面,每断面布设3个测点,监测数据表明:长江各监测断面的pH、DO、CODcr、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甲苯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SS能够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二级标准要求。

  声环境:各噪声现状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地下水:根据建设项目所处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动力分区和主要含水层,易污染含水层和已污染含水层的分布情况,按照控制性布点和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原则,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设地下水质监测点5个,水位监测点10个,监测结果表明:pH、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甲苯等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V类及以上标准。

  土壤:在项目地布设一个土壤监测点位,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各土壤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的二级标准,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包气带:包气带监测点布设3个,主要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以及硫化物。经浸溶实验后检测得到PH为7.03、6.99和8.17,石油类以及硫化物未检出,说明包气带未受到明显的污染。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装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包括:一次精馏单元产生的一次精馏不凝气G1、萃取单元产生的萃取废气G2、二次精馏单元产生的二次精馏不凝气G3、加氢反应单元产生的气液分离废气G4、成品精馏单元产生的成品精馏不凝气G5。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装置内设备、管道、阀门等的跑冒滴漏。

  生产装置工艺废气(G1-G5)统一收集,送扬子石化火炬气柜作为燃料气回收,不外排。

  预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各因子占标率均较低,因此废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包括:蒸氨塔废水(W1),溶剂分离废水(W2),重结晶废水(W3),设备清洗废水(W4),地面冲洗废水(W5),初期雨水(W6)。废水由粉煤加压气化装置区污水总管送扬子石化公司净一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现有1#排放口排入长江。本项目清净下水包括: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所含污染物浓度较低,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均纳管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设备机泵与风机。本项目设备噪声经预测在厂界的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值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对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上述固体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千吨级YDA柔性中试装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管理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建设项目可行。

  (五)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八)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5-57787547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72

  Email:galvinqz@126.com

  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扬子YDA二次公示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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