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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7-11-27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环发[2016]28号)等法律、条例、政策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六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六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宁连快速路-雍六高速-六合大道,南至大厂-化工园隔离绿带,西至宁淮城际铁路,北至滁河,总面积25.04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保持一致;

  产业定位:主要发展服装、电子、通讯、轻纺、新材料及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电池制造、汽车整车制造、航空装备产业等产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所有监测点位的SO2、NO2、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HCl、二甲苯、硫酸雾、氨、硫化氢满足所参照的《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所参照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标准限值。总体来说,规划区现状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监测,滁河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但是槽坊河、龙池湖、刘坝沟河、农场河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为Ⅳ类。

  (3)声环境:开发区内及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各监测点位各测点昼夜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二级标准限值。

  (4)地下水环境:区域地下水的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锰、六价铬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Ⅰ类标准,铅、镉、汞、砷满足V类标准。

  (5)土壤环境:监测点的pH、铜、铅、锌、铬、镍、汞、镉、砷各指标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总体而言,园区土壤环境现状良好。

  (6)底泥环境:六合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底泥中pH、铜、铅、锌、铬、镍、汞、镉、砷各指标均符合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的标准。总体而言,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底泥的环境质量良好。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规划实施后,开发区排放的SO2、NO2、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等在各敏感目标处的落地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水环境 :开发区规划范围工业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均接入六合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至规划期末,开发区污水排放量该污水处理厂设计规划处理容量范围内。在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将存在持续的改善效应。

  (3)地下水环境 :从污染物模拟预测结果来看,污染物在该区域地下水中迁移速度缓慢,污染物的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很小,高浓度的污染物主要出现在污染源所在地的废水排放处范围内的地下水中,而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开发区周边无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目标在污染物最大迁移距离之外,不会受该区域地下水污染源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采取合理的固废处理处置手段,可以使开发区产生的固废不外排,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在固废收集、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运输安全、暂存场所的规范化、处置场址的选择等因素,杜绝二次污染的发生。

  (5)声环境 :规划方案实施后噪声影响将有所增加,园区噪声环境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随着园区运输量的增大,交通噪声影响将进一步加大,但在落实报告书关于交通噪声的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6)土壤环境 :开发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开发区要求区内工业企业用地必须做好生产区和贮存区地面硬化工作,且四周设有防渗处理的地沟,因此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

  (7)生态环境 :开发区建设使土地利用类型发生了变化,工业用地大幅增加,带来生物多样性与生物量的减少,影响了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应通过优化布局、河道整治、生态绿化等措施,尽可能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8)社会环境 :本次规划实施,可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有利于扩大人口就业,有利于提高本区居民的收入,但如果不能妥善处置拆迁安置及相关就业问题等,有可能引发群众骚乱,不利于社会稳定。

  四、规划合理性分析

  (1)功能定位:经分析,六合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功能定位等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09-2020)》、《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南京江北新区雄州组团片区规划(2014-2030年)》、《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年)》等区域发展规划相符合。 园区本轮规划功能定位具有合理性。

  (2)规划规模: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由园区区外远古自来水厂供应,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结果,该供水方案可满足园区规划期产业发展的需求;根据规划规模和开发强度下的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环境容量分析结果,园区本轮规划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现状环境功能。规划期内,园区依托的供水、排水、供热设施的规模均能满足园区规划建设的用水、排水、供热需求。综上所述,园区的规划规模总体具有环境合理性。

  (3)规划产业结构的环境合理性:开发区总体规划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09-2020)》、《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南京江北新区雄州组团片区规划(2014-2030年)》相符;开发区产业产业定位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鼓励、重点发展的产业一致;园区禁止引入三类重污染工业。综上所述,开发区产业定位总体合理。

  五、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建设燃煤锅炉和炉窑,开发区内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必须建设加热装置的,燃料应使用清洁能源;根据入区企业性质和污染程度,合理规划布局;优先引进污染轻、技术先进、生产规模大的项目,禁止引进对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

  (2)水污染减缓措施: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采用就近排放原则,由敷设的雨水管分别汇集流入开发区河流。开发区北工业废水经企业自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六合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滁河。

  (3)固体污染减缓措施: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各类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转运按江苏省省政府颁发的《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处置。

  (4)噪声污染减缓措施:进区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增加设置隔声罩、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需要从道路的规划设计、交通车辆行驶噪声的降低和交通噪声的管理三方面进行治理;采取措施降低建筑施工噪声。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绿地系统建设保护措施,针对区内各种绿地类型道路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绿地的不同功能特点,采用多样的绿化形式,不仅要进一步提高其绿地覆盖率,而且从绿地景观质量上达到一个新的台阶;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滁河绿廊以滁河为基质,保护沿河湿地,构建滨河景观和生态廊道,并通过滨水和沿路绿带向规划区内渗透。片区中部和南部的生态隔离廊道为综合产业组团之间的生态隔离空间,保障地区生态安全,优化地区生态环境。结合生态湿地保护和修复,塑造景观生态湿地,体现滁河的生态功能。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源头控制,鼓励入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企业应落实各项污控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分区防治,入区企业及污水厂应根据各生产储存等设施布局以及可能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物的性质,分区做好地面硬化和防渗工作。

  六、总体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六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开发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反馈意见,也可直接向管委会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六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25- 57675586

  联系邮箱:1316081455@qq.com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00号

  联系人:臧工

  联系电话:025-68568066

  联系邮箱:zangcl@nuep.com.cn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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