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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7-11-23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要求,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公示该规划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

  规划期限:2017到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1年,远期为2022-2030年。

  规划范围: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永安洲镇与滨江镇交界,西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高港大道),北至古马干河,规划面积为201公顷(仅为永安洲镇所辖范围,不包括泰兴市滨江镇马甸社区所辖部分村庄)。其中,化工片区的四至范围是,东至永安洲镇与滨江镇交界,西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高港大道),北至古马干河,西北至鸿兴路与天雨中沟,面积为170.7公顷。

  产业定位:(1)功能定位:泰州港核心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化工产业开发为主的现代化工业集中区。(2)产业发展:主要发展医药原料、有机化工原料、石油制品、树脂、新材料等化工产业以及高性能磨具磨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新型建材制造、医药器械制造等配套产业。

  用地布局规划:

  (1)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2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37%。主要是规划位于高港大道与马船东路交叉口东南侧的批发市场。

  (2)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113.6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1.44%。

  工业用地是高永化工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近远期结合、留有余地”的规划原则,依托马船东路、沿天雨路向南发展工业,形成集聚发展的效应。主要以三类工业为主,工业门类以化工为主,同时发展一些配套加工,注重区内产业的互补性、关联性和特色性,以促进区域性产业链的形成为目标。

  (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7.4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4.84%。

  (4)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5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31%。主要为盛园路东侧的环卫设施用地。

  (5)绿化与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绿化与广场用地38.1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0.62%。主要为沿河流、街头块状绿地以及主要道路两侧的生态防护廊道。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各点位所有监测因子的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监测区域中长江、古马干河、天雨中沟、护场河各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

  (3)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各测点昼间、夜间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表明当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位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相应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和《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A级标准。

  (6)河流底泥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各点位各监测指标能够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等相应标准的要求。

  三、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长期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各污染物浓度最大值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在各关心点各因子最大地面小时平均浓度叠加值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在各关心点各因子的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永安洲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规模为4万t/d,处理后尾水经盘头排涝河、同心港后,最终排入长江,尾水排水口位于项目西侧盘头中沟。根据污水厂的环评结论:由于泰州三水厂取水口位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上游,落潮对其水质不产生影响,涨潮则会对其水质造成一定轻微影响,由于距离泰州三水厂较远,在整个全潮过程中,泰州三水厂取水口COD最大浓度增量为0.001mg/L,氨氮贡献值最大为0.001mg/L,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噪声环境主要受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企业噪声影响,在落实报告书关于交通噪声的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将产生一定量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本身可能带有一定的毒性与腐蚀性,因此在临时堆放、运输及处置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突发事故,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污染防渗措施有效情况下(正常工况下),园区的建设和运行对区域地下水质影响较小;在事故情况(事故工况)下,仅影响到污染源周边较小范围地下水水质。

  污染物浓度随时间变化过程显示:无论是正常工况还是事故工况下,污染物运移速度总体很慢,污染物运移范围不大。污染物运移范围主要是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决定的,场地含水层水力坡度较小,渗透性亦较小,地下水径流缓慢,污染物运移扩散的范围有限。在本次预测评价方案条件下,无论是污染物最大运移距离,还是污染物中心浓度,事故工况均较正常工况下的结果大。

  (6)环境风险评价

  从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的物质、生产设施、储运过程等方面进行污染识别,在综合考虑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产业危险性物质及规划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上,主要考虑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类型作为园区的最大可信事故,说明了物质泄漏等事故的风险值。对上述假定的环境风险事故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泄漏事故发生后,需要对厂内及周边的工作人员及居民紧急撤离或疏散,对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需要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特别是下风向居民。

  四、规划相符性分析

  园区规划范围不占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泰州市永安洲镇(泰州港核心港区)总体规划》、《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心港区(永安洲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相关规划。

  五、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化工集中区内实施集中供热、使用清洁能源、合理布局、产业升级、污染物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建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实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实时动态监测监控、同步建设化工集中区空气自动监测预警站、制定各类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绿化、建设隔离带。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综合整治

  化工集中区内雨污分流、加强区内企业废水管理、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污水集中处理、节约用水、加强特征污染物控制、加强地表水综合治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各项目合理布局、加强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加快园区道路建设、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由区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转运按高港区有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收集、处理。

  (5)地下水影响减缓措施

  强调源头控制、地下水污染监控、强化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泰州市永安洲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高港区明珠大道88号

  联 系 人: 陆家宽

  联系电话:0523-86991079,13512559361

  2.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联系人: 潘工

  电子邮件:ecologypan@126.com 

  联系电话:025-85699060

  九、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高永报告书二次公示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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