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概况
南京江宁滨江新城规划面积为51.1km2,具体规划范围为:北至江宁河、南至铜井河、西至长江、东至宁马高速。其规划范围包括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全境及部分江宁街道管辖范围。滨江新城由滨江经济开发区和江宁街道共同进行建设管理。
2007年3月9日取得江苏省环保厅批复即《关于对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51号)。随着新城引进项目不断增多,新城发展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协调开发与保护的难度较大,一些过去没有引起关注的环境问题会日益凸现。新城管理者充分意识到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和环保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对滨江新城进行跟踪性评价,对现有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新城在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经验和教训,提升发展档次,使新城向生态型、环保型新城发展。
二、环保基础设施跟踪评价
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城北端丽水大街(10号路)与江宁河之间,服务面积51.1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厂拟建规模为远期15万m3/d,近期7万m3/d,一期工程3.5万m3/d,主要解决近期滨江经济开发区的工业企业产生废水及生活污水,目前一期工程运行正常。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口设于长江江宁河河口上游1.1km处,管道输送穿江堤后通过明渠进入长江。
新城现状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目前新城内主要道路均布设市政污水管网,企业污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新城入区企业污水已100%接入管网。
根据原环评批复,开发区应实行集中供热。滨江新城原规划建设南京纺织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区域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因节能减排、不能并网等原因,区域集中热电厂已停止建设。因此目前滨江新城无集中供热设施,区内少量用热企业自备燃气(油)锅炉。
滨江新城内企业的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回收利用率97.46%,剩余一般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企业产生的危险固废依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三、区域环境质量跟踪评价
(1)大气环境
经污染指数平均值对比,现状监测结果中,NO2、PM10、TSP、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污染指数较之原有环评监测值有所增加;SO2污染指数较之原有环评监测值有所降低;氯化氢两次监测均未检出。
(2)地表水环境
经污染指数平均值对比,现状监测结果中,pH、DO、CODMn、总磷污染指数较之原有环评监测值有所增加;CODcr、氟化物、石油类、六价铬污染指数较之原有环评监测值有所降低;氨氮两次监测污染指数基本不变。
(3)地下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Ⅳ类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各监测点其他指标均可达Ⅱ类标准。目前区内生产、生活都用自来水,不再使用地下水。与原环评监测相比,本次环评因子中氨氮和硝酸盐浓度指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CODMn、氟化物、氯化物、亚硝酸盐浓度指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4)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各噪声测点无论昼间还是夜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3、4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环境状况较好。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相比,开发区建成区内,除3类区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值较原环评监测值有所增高,2类和4a类区昼间、夜间及3类区夜间监测值较原环评监测值显著降低。
(5)土壤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土壤中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经污染指数平均值对比,现状监测结果中,铬、铜、铅、锌、砷、镍、汞污染指数较之原有环评监测值均有所增加;镉污染指数较之原有环评监测值有所降低。
(6)底泥
由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断面底泥中各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经污染指数平均值对比,现状监测结果中,铅、砷、汞污染指数较之原有环评监测值均有所增加;镉、铬、铜、锌、镍污染指数较之原有环评监测值有所降低。
四、区域开发建设的合理性及环境可行性
滨江新城产业布局较为合理,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园区建立有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园区风险应急预案。新城建设过程中较重视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区域内现有16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14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综合企业层面总体上来说,开发区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新城内企业存在 “三同时”验收执行率较低,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区内大件码头、永辉码头及其部分陆域厂区位于子汇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江宁子汇洲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长江重要湿地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内等问题。新城应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协同制定时间表,督促区内企业办理 “三同时”验收手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按市政府、区政府的要求在2017年11月底关闭大件码头、永辉码头。在解决现有环境问题的基础上,区域开发建设方有其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五、环评初步结论
对照滨江新城总体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本次跟踪评价采用实地勘查、走访公众、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新城建设进度、产业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变化、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生态建设、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性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滨江新城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影响。通过本次评价可以看出滨江新城的发展规模、产业定位与原规划、环评基本一致;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新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八、意见反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张科 联系电话:025-86125101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编210042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79
电子邮件:lyhnju@qq.com 传真:025-86773187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