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EA发动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地块处于规划17号路、63号路、340省道、宁杭高速围合区域内;
(4)占地面积: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00000.95m2,其中绿地面积27489.5m2,绿化率14.85%;
(5)投资总额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52508万元(一期投资为77609.5万元);
(6)建设性质:重大变更,重新报批;
(7)行业类别:内燃机及配件制造C3512;
(8)投产日期:一期2016年12月,二期2018~2019年;
(9)建设规模:年生产30万台EA系列发动机(其中一期年产15万台)。
(二)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质量:
大气质量: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满足《以色列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制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监测表明,各监测断面水质较好,pH、DO、COD、BOD5、NH3-N、TP、SS、石油类、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浓度均能达到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
噪声质量:厂界现状监测点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表明拟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各测点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总体情况较好。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施工废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施工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曲轴箱机加线、气缸盖机加线和总装线的清洗废水,厂房车间的地面冲洗废水,员工的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气包括机加线和总装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发动机总装线测试工序产生的汽油机燃烧尾气,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金属屑、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机油、废胶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建设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曲轴箱机加线、气缸盖机加线和总装线的清洗废水,厂房车间的地面冲洗废水,员工的生活污水等。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在厂内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一起进入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发动机热测试工序产生的磨合废气、总装线测试工序产生的汽油机燃烧尾气。其中:①发动机热测试产生的磨合废气主要含有烟尘、SO2、NOx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较低,收集后经4根高20m,内径为0.8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②发动机测功工序单元产生的测试废气主要含有烟尘、SO2、NOx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较低,收集后经1根高20m,内径为2.73×3.44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金属屑、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机油、废胶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对于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则交由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
(5)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结论
本项目属汽车零部件制造,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位于溧水县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园区规划;项目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本项目风险源风险较小,通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曲轴箱机加线、气缸盖机加线和总装线的清洗废水,厂房车间的地面冲洗废水,员工的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环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采用防治措施后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与现状值叠加后小于其标准值,不会影响到保护目标;非正常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厂方应加强生产及废气处理措施管理,尽量减少项目废气的非正常排放。根据国家推荐标准《内燃机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 18074-2000)要求,全厂在发动机检测、热测试站外围设定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项目所在地周围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3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和环境保护目标。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种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的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预测,厂区的噪声设备在厂界均能达标排放。与本底值叠加后,噪声值虽有小幅上升,但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因此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且厂界附近无居民区,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生产情况下20年后,污染物扩散范围较小。突发事故时,防渗失效,非正常状况下地下水中污染物在很短的时间内扩散的范围较大,建设单位对污染源进行定期跟踪监测,一旦发现泄漏,应及时进行处理。综上,项目正常生产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十) 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
联系人:戴工 电话:025-57424760
(2)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5-85699127 邮箱:2318615218@qq.com
5. 征询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项目所在地利益相关者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团体。
主要事项:请您就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等方面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如需查阅环评报告简本,请联系海安县城市管理局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回访。
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017年7月11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