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江阴市月城镇环山路18号,目前已建成一期、二期工程,分别于2007年12月、2010年10月建成投运,并于2008年12月、2011年7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总建设规模为1200t/d,目前已满负荷运行。由于江阴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2014年江阴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已超出1400t,超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现有处理能力;同时随着江阴市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及收运率逐年提高,需焚烧处置的生活垃圾量将进一步增加,因此,建设单位决定对现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三期扩建,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能力1000t/d。
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由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工程位于现有厂址,扩建2条焚烧处理线。本期生活垃圾日处理规模为1000t/d,配备2台5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年运行8000小时,年处理生活垃圾量36.5万t,年发电量为13704.81万kW h。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以垃圾渗滤液为主的废水污染物,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和重金属的大气污染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垃圾库、渗滤液处理站、氨水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本底浓度后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正常工况下焚烧炉废气产生的SO2、NO2、NOx、HF、HCl、Cd、二噁英的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本底浓度后达标;SO2、NO2、NOx、PM10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本底浓度后达标;HF、Pb、Hg、HCl、Cd、二噁英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限值;SO2、NO2、PM10、二噁英年平均浓度最大影响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限值。
本项目在厂界外设置300m环境防护距离,目前300m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废水由厂内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到回用水质标准后在厂内回用,实现零排放。本项目废水零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膜、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炉渣实现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固化后送飞灰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膜、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均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现有项目在设计上对垃圾坑、飞灰贮坑、渣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等均考虑采取防渗处理措施。拟建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总体可行,在确保采用优质的防渗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本期工程主要废水为垃圾渗滤液、卸料区平台、垃圾运输车、垃圾运输引桥及地磅区冲洗水、除盐设备反冲洗水、车间清洁冲洗水、污水处理站排水、净水器反冲洗水、生活污水等。本期工程增容400m3/d的渗滤液处理体统,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膜处理”工艺,最终膜产生的浓液回于石灰浆制备及回炉焚烧,产生的清水回用至循环冷却系统。
废气:(1)①本项目控制二噁英及呋喃的生成的措施主要包括:a.余热炉设计时采用“3T”技术,即控制温度、时间、湍流使垃圾中的原生二噁英及呋喃绝大部分得以分解;b.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去除少量残留残留二噁英、呋喃和重金属;c. 通过袋式除尘器拦截吸附二噁英及呋喃的活性炭颗粒。②烟气净化系统:本工程烟气净化拟采用“炉内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烟气净化系统。利用高效雾化器将消石灰泥浆从塔底向上或从塔顶向下喷入干吸收塔中,脱除烟气中的酸性气体。通过设置烟气减温塔采用喷水降温的方式有效降低烟气温度。通过喷入活性炭对二噁英类物质的吸附和对重金属的吸附,然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通过过滤将烟气中细灰尘粒、中和剂及脱酸反应产物颗粒、吸附有二噁英类和重金属的活性炭颗粒等捕捉后排出,袋式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量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③脱氮系统:炉内脱氮系统采用了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的工艺。设置一套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装置,通过在锅炉第一通道喷射氨水溶液进行化学反应去除氮氧化物,将NOx还原成N2,可以将烟气中NOx含量降到200mg/Nm3以下。焚烧炉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工艺脱氮,净化效率可达30%~50%。
⑵恶臭控制措施评述:臭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进厂的原始垃圾,垃圾运输车在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恶臭的气体,其主要成分为H2S、NH3等。采用以下方式控制恶臭气体:①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储坑、渗滤液储坑、垃圾卸料大厅内的空气,作为焚烧炉的助燃空气;②垃圾卸料大厅出入口设置空气帘幕;③卸料大厅与垃圾储坑之间设置若干可迅速启闭的卸料门,垃圾储坑上方保持一定的负压;④利用抓斗对垃圾不停进行搅拌翻动,不仅可使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的发生;⑤选用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的全密闭自动卸载垃圾运输车车辆;⑥定期检查和维护垃圾运输车辆;⑦环卫部门加强日常道路监督检查;⑧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设机械送风、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送至垃圾仓。
综合分析全厂所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类比运行中的焚烧厂的实际处理效果,本项目建成后所排放的二噁英类的控制效果可达到0.1ngTEQ/Nm3标准要求,其它重金属、飞灰、酸性气体等污染物质也均可保证达标排放;通过恶臭控制措施可以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飞灰固化车间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所采用的废气治理技术,通过全面的、有效的治理技术和措施得以保障,最大限度的保护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大功率水泵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以下降噪措施:①对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②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③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④锅炉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⑤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⑥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的影响,使其工作环境达到允许噪声标准;⑦总图合理布局,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避免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多种固体废物,有炉渣、飞灰、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膜、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根据现有项目炉渣浸出试验资料,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拟作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固化后送飞灰填埋场安全填埋。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膜、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均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工程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项目的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助于实现废物资源化,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等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月城镇环山路18号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510-8659630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Email:yaoyz@ebchinaintl.com.cn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210036)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58527835(工作日:8:30-11:30、15:00-18:00)
Email:396598200@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江苏环保公众网联系电话:025-5852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