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徐州江煤科技有限公司煤矿综采液压支架项目
2、建设单位:徐州江煤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地点:丰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内
5、项目概况:徐州江煤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丰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内建设煤矿综采液压支架项目,位于经十路以东、S321省道(丰沛公路)北侧地块,项目总用地217.63 亩(145089.48 平方米),总投资88597万元。
6、项目规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煤矿综合机械化采煤智能型液压支架6000 架的生产能力。新增定员1000人。总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下料(切割、铣、焊接等)→结构件加工(包括焊接、机加工、热处理、喷抛丸等)→涂装(包含清洗、表面清理、喷漆)→装配→成品入库。项目建设符合丰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规划及产业定位,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设备技术性能具有较高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徐州江煤科技公司于2013年2月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7、主要污染因子:大气(烟尘、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TVOCs),水(COD、BOD5、SS、氨氮、总磷、石油类)、噪声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徐州江煤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主任
联系电话:138153612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25-85287089 传真:025-85287089 邮编:21004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收集工程资料:包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备案通知书等,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建设项目所在当地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等基本资料,与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丰县经济开发区及丰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等资料,以及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的污染源调查、地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调查;
(4)现状监测:根据环评导则和评价等级的要求,进行污染源、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噪声等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及调查工作;
(5)在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强以及生态环境影响,通过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分析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述。
(6)分析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和与丰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的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以及区域平衡控制的可行性;
(7)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和总结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以及项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8)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
3、公众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以及环境保护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异议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
七、公告说明
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徐州江煤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