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联合海事、交通、公安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长江江都段沿江码头、船厂及锚地区域专项执法宣传活动。该局立足水环境监管职能,助力长江大保护落地落实,并重点面向港航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增强企业环境安全底线意识。

江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结合水环境监管工作职责,重点围绕码头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船舶上岸污染物处置去向开展溯源检查,核对污染物收运处置合同、处置台账,紧盯码头污水预处理装置运行、垃圾暂存点位防渗措施落实情况;针对船舶偷排污水、违规洗舱等污染隐患联合取证、现场交办整改。同时,执法人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水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应急物资储备、事故应急池及围堰设置等情况,督促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从源头防控入江环境风险。
结合沿江巡航巡查,执法人员深入码头作业区和在港船舶,结合江都区长江水环境治理实际案例同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水污染防治、流域生态修复、环境损害责任等核心制度,细致解读沿江码头环保提标改造、岸电配套建设、船舶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等相关扶持政策。活动同步开展了环境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发放了环境应急联系卡,手把手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围油栏、吸油毡、应急泵等应急器材,提高人员应急处置水平。
依托本次环境日活动,江都区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涉水行业主管部门打通了水路环境监管管控壁垒,互通沿江排污线索与污染隐患清单,现场点对点回应企业环保技改、污染治理难题。同时,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流域协同治理要求,健全环境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上下游信息通报、应急资源调度及联合处置流程。后续各部门将定期组织无脚本实战演练,推动环境风险防控长效化。

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将以本次联合行动为契机,立足水环境监管主业,健全常态化联合排查与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持续改善长江江都段水环境质量,稳步推进扬州区域绿色低碳转型。